编造虚假跨年活动蹭热度,网民被依法处罚,网络空间不容造谣传谣
跨年之际,城市街头灯火璀璨,人们对新年的期待与热情在各类活动中升温,在网络空间中,却有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、收割流量,不惜编造虚假跨年活动信息,扰乱公共秩序,某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编造、传播虚假跨年活动信息的网民作出处罚,再次敲响警钟: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,造谣传谣必将付出代价。
虚假信息“蹭热度”,误导公众引混乱
据了解,此次被处罚的网民为某社交平台用户,为提升个人账号热度,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,编造“某商圈将举办万人灯光秀及跨年明星演唱会”“地铁将24小时运营接驳跨年活动”等虚假信息,并通过图文、短视频形式在网络平台发布,信息发布后,短时间内引发大量网民转发、讨论,不少市民信以为真,纷纷计划前往现场,导致相关部门接到大量咨询,甚至出现部分群众提前数小时到场聚集的情况,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,也给活动区域的交通管理、安全保障带来压力。
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,迅速锁定信息发布者王某,王某到案后对其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称“只是想吸引眼球,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”,这种将个人流量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的行为,显然已越过法律底线。
法律利剑高悬,造谣传谣必担责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在本案中,王某编造的虚假跨年活动信息涉及公共活动安排、公共交通运营等民生领域,具有较强误导性,已对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实际影响,公安机关依据上述规定,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、罚款二百元的处罚,这一处理结果,既彰显了法律对网络造谣行为的“零容忍”态度,也向社会传递了清晰信号:任何试图通过编造虚假信息“蹭热度”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网络空间非“法外”,理性上网是底线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的深度普及,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、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,但与此同时,个别网民缺乏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,为追求流量效应,不惜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甚至恶意炒作,不仅污染网络生态,更可能引发社会恐慌,损害公共利益。
此次“编造虚假跨年活动被处罚”事件,再次提醒广大网民: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发言需有边界,行为须守法律,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,应保持理性判断,对来源不明、未经核实的信息做到不轻信、不转发、不扩散;要自觉抵制“流量至上”的错误观念,通过发布真实、有价值的内容赢得关注,而非靠编造虚假信息“博眼球”。
维护清朗网络空间,需要每一位网民的共同努力,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,让造谣者付出代价;而作为普通网民,更应树立“网络空间共同体”意识,主动学习法律法规,提升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,共同守护真实、健康、有序的网络环境。
新的一年,让我们以理性为帆,以法律为舵,在网络的海洋中行稳致远,让每一次点击、每一条转发都成为传递正能量的力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