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终审,法律不容特殊,正义虽迟但到
备受社会关注的“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”终审宣判,被告人朱某因犯猥亵儿童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这一结果,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惩处,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,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“零容忍”的严正立场。
据悉,被告人朱某系上海某派出所民警,却利用其继女的特殊身份和信任,长期对其实施猥亵行为,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挑战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底线,案件一经曝光,便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和广泛关注,人们不禁要问,本应是守护一方平安、维护法律尊严的人民警察,何以会沦为侵害未成年人的“衣冠禽兽”?这不仅是个人的堕落,更是对警察形象的严重玷污,对公众情感的极大伤害。
在司法程序上,该案经历了从一审到二审的过程,一审法院在审理后,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年,朱某不服提出上诉,其上诉理由可能涉及对事实认定、量刑等方面的辩解,二审法院经审理后,认为原判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量刑适当,遂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终审的八年有期徒刑,是对朱某犯罪行为的精准惩处,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严格依法办案,不枉不纵的坚定决心。
此案的判决,具有多重积极意义,它再次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触犯法律的人,无论其身份、职业如何,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即便是身为人民警察的朱某,也不能因其特殊身份而逃脱法律的制裁,这种“特殊身份”非但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的“护身符”,反而因其职业的特殊性,使其行为具有更恶劣的社会影响,理应受到更严厉的谴责和惩罚。
该案的判决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强力保护,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、民族的希望,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,猥亵儿童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破坏其正常的人格发展,社会危害性极大,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予以严厉打击,能够有效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,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安全、更健康的成长环境。
此案的审理和判决过程,也彰显了我国司法的公正与权威,从一审判决到二审终审,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遵循法定程序,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处理,这不仅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,更是对社会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,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司法的信心。
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,类似案件的发生,暴露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,如何进一步完善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位一体”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性安全教育,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以及如何加强对特殊职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法治观念的监督与教育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。
“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”的终审结果,无疑是正义的胜利,它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定决心,也让我们对建设更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充满期待,我们相信,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将会越来越好,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、快乐地成长,也警示所有手握公权力或特殊职业的人员,务必时刻牢记法律底线,恪守职业道德,珍惜职业荣誉,切勿以身试法,否则必将自食恶果,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。
